阜蒙县2020年获批成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推动我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服务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现向社会开放,欢迎电商企业和有意进驻孵化的电商创业团队或个人报名申请。
阜蒙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位于阜蒙县文化路110号,使用面积1600余平米,内部规划有运营中心、多功能大数据中心、众创空间、产品展示中心、培训中心、孵化中心、共享办公区、电商接待室、公共会议室、直播室10个功能服务区域,外部配套有60余车位的中心广场。主要为网商、服务点及传统企业等电商主体和企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产品打造、信息传播、第三方代营运等一条龙服务。为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服务。
阜蒙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由阜蒙县人民政府担任责任主体,主管部门为县商务局,有量(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中心的具体运营实施,为入驻我中心的电商企业和项目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力争将阜蒙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打造成为《三大基地+八个功能》的综合电商服务中心,三大基地即为辽宁省双创示范基地、阜新市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基地、阜蒙县电商公共服务基地;实现八大功能规划,即党建引领中心、企业服务中心、产品研发中心、品牌营销中心、产品展示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创业孵化中心、数字发展中心。
为充分发挥中心作用,以“互联网+”模式带动我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制定如下入驻方案:
一、运营模式
1.从事和有意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服务商及个人等,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和办公桌椅。
2.采用集中办公、抱团发展,以共同的办公环境营造创业者之间的互帮互助、相互启发、资源共享、集中宣传推广,达到协同发展共同创业创新的构想。
3.不定期举办创业沙龙等电商交流活动,免费电商培训,组织电商企业参加各类产销对接会和农产品推介会,为入驻企业搭建信息交流和产品销售平台。
二、入驻对象
入驻企业或个人所从事研发和经营范围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事电子商务类,互联网服务类业务的企业(包括传统企业、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社)以及个人;有志电商创业的企业和个人。
三、入驻要求
1.严格履行入驻协议,自觉遵守中心的相关规定。入驻企业须缴纳2000元保证金,创业个体须缴纳500元保证金(创业结束或退出时,经中心负责人核实无设施损坏或其他恶意行为,保证金全额退回)。
2.入驻协议一年一签,创业期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需要继续留驻的企业或个体需经服务中心批准、备案。
四、入驻申请流程
1.填写入驻申请表
2.提供申请入驻的材料(公司简介、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公司章程、法人代表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新办企业委托代办的,需提供注册登记时所有的证明材料)
3.中心进行初步审查。
4.评审通过后,签订入驻协议。
5.协助入驻企业搬迁入驻,办理相关证照。
五、优惠政策
(一)公共服务
1.凡入驻阜蒙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企业可享受三年房租减免政策,第一年一律减免房租、水电、网络费用。第二年第三年视情况减免。(公共服务管理费用另计)
2.享受免费产品展示。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在电商产品体验区享受创业期内免费的产品展示和推介服务。
3.享用免费公共设施。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免费享用商务洽谈室、培训教室、会议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园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